張貼日期: 2022-12-02 09:03:05 點閱:158
一 . 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(以下稱本法)第38條規定,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、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以下稱強制險)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,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
二、111年11月30日起,二輪車須登記領牌,並投保強制險,始得行駛道路。宣導DM電子檔(可至該基金網站:/教育宣導/宣導DM下載,網址https://www.mvacf.org.tw/Literature),
另宣導短片「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國語篇」(可至該基金網站:/教育宣導/多媒體宣導下載,網址https://www.mvacf.org.tw/Media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