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兼任人事
張貼日期: 2019-10-08 18:56:13 點閱:287
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一般有關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健康檢查實施次數「每2年實施1次」之認定一案,請參閱。